机构简介
   
 
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校(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负责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校(院)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3.负责加强日常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突出重点单位和岗位,强化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

4.负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受理对校(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审查校(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受理校(院)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5.负责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校(院)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置。

6.负责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校(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校(院)管理的监察对象进行问责,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7.负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协助校(院)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校(院)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8.负责对校(院)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9.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校(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