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接收信访举报,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负责受理上级交办和有关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
3.负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提出分办处置意见,移交承办部门并督促办理。
4.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汇总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检举控告平台管理工作。
5.负责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涉案款物管理。
6.负责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负责对信访举报、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综合分析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7.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