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干部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
日期: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    浏览量:

关于严肃干部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

泰医党纪字〔20145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环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干部调整期间有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在干部调整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网上QQ、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测评、考察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测评、考察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测评、考察中给予自己关照;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在推荐、测评、考察中,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不正当手段,要求他人对自己下属及有关人员,给予拉票照顾的行为等,均属违纪行为,必须坚决禁止。

二、对有违纪行为的干部及其他人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列入被推荐、被测评人选名单;在组织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组织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拟任人选的,取消拟任人选资格;在任命后发现并查实的,宣布任命决定无效。同时,在全校予以通报批评。凡是参与、帮助他人违纪的,一经查实,对说情者给予全校通报直至党纪处理。

三、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及“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等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保证做到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令行禁止,坚决抵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干部工作风清气正。在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时,要以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公道正派,严肃认真地推荐干部,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行使好个人的民主权利。同时,严禁在干部调整期间以各种名义搞迎来送往相互宴请。

希望全校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按照通知要求,自觉抵制各类违纪行为的干扰,为营造我校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纪委举报电话:6229926          电子邮箱:jw@tsmc.edu.cn

党委组织部举报电话:6229918     电子邮箱:zzb@tsmc.edu.cn

 

                                      纪 委     组织部

                                        2014年6月19日 

山东省纪委监委驻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纪检监察组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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