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
泰医党纪字[2014]4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是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是确保聘用人员综合能力、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为严肃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环境,进一步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及各项规定
学校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批准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招聘方案及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进行。
二、严格招聘简章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招聘简章及有关规定科学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得因人设岗。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15天。招聘简章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严格资格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发布的条件做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为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放宽条件,严禁任何部门(单位)违反规定为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四、严格考试命题、阅卷管理
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命题采取封闭式管理,做到地点保密、人员保密、试题保密、通信封闭。未经允许,有关人员不得单独行动,不得与外界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试科目最后一科开考半小时后,方可解除命题人员的封闭管理。
规范考试笔试、面试阅卷、面试组织等环节的工作。要完善保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考务安全。
五、严格面试方案制定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并报省人社厅审核。
六、严格面试考官组成和培训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面试考官,面试考官名单应当保密。每个面试考评组不少于7名考官;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时,面试考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三分之二。
要加强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培训工作,提高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水平,增强考试公正度。
七、严格面试过程监督
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时向考生现场公布。
八、严格体检、考察规程
根据总成绩及招聘岗位数,按1: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向下依次递补。
九、严格公示、备案制度
拟聘用人员名单,必须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资料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十、严格招聘工作公开
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十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部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部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全程办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严格工作纪律和违纪行为追究
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严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要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秉公履职尽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禁利用职务职权和工作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招聘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全校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抵制各类违纪行为的干扰,积极营造我校风清气正的公开招聘环境,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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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622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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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委 人事处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