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总结开展“三廉”教育以来的先进经验,推广突出典型,深入推进“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深化“三廉”教育,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建设和巩固廉政文化示范点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氛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在全校开展“三廉”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廉”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各种教育案例或典型个人、典型事例。
二、评选数量
教学学院(部)以分党委、党总支,其他以部门、单位分别申报1—2个,参加学校的评选。“三廉”教育优秀案例数量,原则上按照教学学院(部)、部门单位分别申报数量的三分之一。
三、基本要求及评选办法
评选“三廉”教育优秀案例,由纪委与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共同负责组织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单位,经学校党委同意后进行表彰。并将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三廉”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申报材料要紧紧围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廉”教育这一主题,突出本分党委、党总支,部门、单位“三廉”教育活动的特色,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做法、工作成效及主要经验等方面内容(典型个人、典型事例主要具有先进思想、事迹突出),字数不少于1500字,可附相应照片,连同电子版于2012年9月1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邮箱:jw@tsmc.edu.cn。
纪委 组织部 宣传部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