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学校(院)纪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协调小组组长刘太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加强党和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的有关精神,传达了学校(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文件精神,研讨交流了成员单位如何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
刘太来指出,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是学校(院)党委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推进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的需要,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省纪委和学校(院)党委部署要求上来。他强调,各成员单位一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对标对表,结合职责修订,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体责任,厘清具体责任;二要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三要敢于担当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直面问题困难,勇于批评指正;四要做好协调衔接,定期沟通、及时通报,建立工作支持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五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规则、程序,做到“令行禁止”。他要求,各成员单位在学校(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扎扎实实、齐心协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院)纪委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部、人才工作部、科研部、研究生部、招生就业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招标采购办公室、成果转化与产业部、基建部、后勤管理部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