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发通知 严明国庆假日期间纪律要求
日期: 2019年09月30日   来源: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量:

近日,校(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发通知,就严明国庆假日期间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负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通知强调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融合,发扬斗争精神,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早提醒、常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教师医护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和教师医护员工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努力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既要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又要敢抓敢管、严格监督管理,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出现“疲劳综合征”。

国庆假日期间,校(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进一步严格监督执纪,开通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受理群众举报,严查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538-6229926

举报邮箱:jw@sdfmu.edu.cn

                                                                  2019年9月30日

山东省纪委监委驻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纪检监察组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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