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日期: 2011年06月16日   来源:    浏览量:

    近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监字[20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校党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泰山医学院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切实加强学校教育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改革发展环境和育人环境,促进内涵提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主要围绕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学校管理、经费使用和规范收费、考试招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师德师风等八项主要内容来进行。

    这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组织评议、落实整改四个阶段,采取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评为主,学校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学校将组织评议组,对部门、单位的评议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评议。从6月开始至11月结束。

    为加强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校教育行评办组织协调,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各院部系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认真整改,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把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三廉”教育密切结合,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工作落实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务求实效,确保在省高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纪  委   

                              2011年6月16

 


                 

山东省纪委监委驻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纪检监察组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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