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学校召开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推进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太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围绕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具体工作实际分解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与会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对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谈了工作打算。
刘太来对于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讲了三点意见。第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若干规定要求上来。他指出,若干规定是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根据我省高校工作实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他要求,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的力度,坚决落实执行好若干规定精神。第二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使责任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他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各级党组织负有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要切实负起这个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管工作就要管作风,就有责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他要求与会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承担的工作任务,一要树立问题导向,按照若干规定精神做好问题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要恪尽职守,认真把好关。对于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执行,作出原则性规定的,要从严执行,未作具体规定的,要按照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三要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发生。第三要严明纪律,对于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党规党纪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
党办、院办、组织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国际合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